星湖科技: 独立董事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
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
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
(资料图片)
根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
保的监管要求》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广东
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
的规定,我们作为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独立、公正的原则,对公司 2022 年度
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,
发表专项说明如下:
一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
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
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,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
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,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的并累
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。
二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
报告期内,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
情况,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;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
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
外的主体提供担保,无逾期对外担保。
王 艳、刘艳清、刘 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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